2011年,市物价局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列为最重要的工作内容,采取多项措施,力促全年指标完成。重点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二是建立市场重要商品价格巡查制度,成立四个市场巡查小组,分别负责对我市影响较大的超市、商场等进行日常检查与巡查;三是充分发挥价调基金调控物价的作用,共投入800万元用于重要副食品储备、肉类无害化处理等副食品补贴;四是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五是加强价格宣传工作,正确引导消费预期。通过采取以上调控措施,1-11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为4.6%,低于全国0.8个百分点,低于全省0.6个百分点,处于全省第12位,调控监管成效明显。预计全年仍将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