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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师-国家新职业的建设

发布时间: 2008-11-19 00:00:00   来源: 中国民族报   浏览次数:  
摘要:
    

2005年3月31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人民大会堂召开“2005年国家新职业新闻发布会”,由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申报的“信用管理师”作为国家新职业在会上正式发布。这是我国信用管理行业的一件大事、喜事。“信用管理师”成为国家新职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是我国信用管理行业发展的结果,是我国信用管理专业技术队伍形成并发挥作用的使然,也是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作为服务信用管理行业的社团组织,代表广大信用管理从业人员,积极申请,长期不懈努力工作的成果。

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信用管理专业技术队伍的成长已具有鲜明的职业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增长,到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我国发展信用交易,建立现代市场体系的基础条件已趋成熟。随着信用交易的发展,信用对于企业的优点是不言而喻的。然而,从客户因受信提货到交回货款实现完全销售,存在着很大的信用风险。企业要能做到合理使用信用并真正实现企业的发展,就必需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必需建立信用管理部门,配备信用管理的专业人员。

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企业的信用管理从外资企业、外贸企业最先起步,到大中型企业,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学习信用管理知识,建立信用管理制度。与此同时,为企业开展信用活动服务的信用管理服务业应运而生,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资信调查、商账追收、信用保险、保理、担保、资信评级、信用管理咨询等信用管理服务业日渐发展,现已初具规模,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伴随着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信用管理服务业的发展,我国信用管理专业技术队伍正在迅速成长,并生成了鲜明的职业特征:一是从目的性看,越来越多的企业设立信用管理部门,信用管理从业人员可以信用管理为谋生职业;二是从社会性看,信用管理在社会化体系中已成为可为其它群体提供服务的专业;三是从群体性看,信用管理从业人员已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队伍;四是从规范性看,信用管理的发展必须有完善的法规;五是从稳定性看,信用管理一定要有相对固定的连续从事本职业的人员;六是从独立性看,信用管理作为一种职业是不依附于其他职业而独立存在的职业;七是从发展性看,信用管理将是在市场经济发展中一项与时俱进的职业。基于此,加快信用管理职业建设已成为我国信用管理行业发展的历史要求,成为建立培养信用管理专业技术队伍的重大战略举措。

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我国建立和培育信用管理专业技术队伍的基本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已成为我国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成为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为推进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 2005年10月28,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强调“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明确提出“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决定还要求“劳动保障、人事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从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我国信用管理专业技术队伍有以下特点:一是新,是伴随信用管理行业诞生的一支新的专业技术队伍;二是成长快,社会需求与日俱增;三是专业技能基础薄弱,现有人员基本上为相近专业走上信用管理岗位的。因此,为培育建立我国的信用管理专业队伍,特别是专业的信用管理执业经理人,国家急需建立信用管理专业职业教育。

适应我国信用管理行业发展的需要,为培养信用管理人才,目前国内已有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吉林大学三所大学于2002年开设了信用管理专业课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开办了信用管理方向教学。2006年,中国首届信用管理专业大学本科生将毕业。然而,仅有学历教育毕业的人才远远不能够满足需要,促进我国信用管理专业人才队伍的成长和发展,必须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快推进信用管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则是发展我国信用管理专业技术队伍最基本最有效的途径。

“信用管理师”作为国家新职业的发布,为我国依法建立培养信用管理专业技术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我国社会信用活动的活跃,企业信用管理和信用管理服务事业的发展,为加快建立培养我国信用管理专业技术队伍,经过反复调研与论证,在众多业内机构和信用管理专家的大力支持下,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从2003年起,开始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部门就我国信用管理专业技术队伍职业建设问题,多次进行汇报、请示,在该部主管部门的支持与指导下,信用工作委员会于20046月正式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上报了《关于在信用管理行业中申请设立“信用管理师”,“信用分析师”职业的请示》。该报告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部门论证审核,并通过社会公示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于今年3月最终评审通过。

“信用管理师”作为国家新职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发布,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业中具有重大意义。它标志着信用管理服务行业作为我国一个界别行业被依法确立,标志着信用管理职业已成为我国专业技术职务行列中的一员,标志着我国信用管理从业人员将会在依法规范的基础上健康成长并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为切实将信用管理师职业建设有序健康地搞好,在信用管理师作为国家新职业发布后,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在国家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2005610,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正式向信工委下达了承担《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组织开发工作的委托书。2005622,又决定委托信工委编写《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大纲。经过近半年的研发,信工委组织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信用管理专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及有关要求,及时完成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和《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大纲的编写工作。以上《标准》和《教程》大纲在200597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部门召开的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终审会上,经终审专家认真讨论获得一致通过。

20059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了信工委的提请,正式决定成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信用管理师专业委员会,并将《关于成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信用管理师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劳社鉴发[200517号文)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各有关单位。该通知明确规定了信用管理师专业委员会负有参与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教材的编制、修订及国家题库建设等七项职能,明确信用管理师专业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负责专业旁被岬娜粘9ぷ鳎⑷范厥榇ι柙谥泄谐⊙Щ嵝庞霉ぷ魑被帷8堇投蜕缁岜U喜恐耙导寄芗ㄖ行亩孕殴の囊蠛臀校饲惺底龊眯庞霉芾硎抑耙到ㄉ璧母飨罟ぷ鳎泄谐⊙Щ崤夹殴の?SPAN lang=EN-US>11月正式成立了“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中心”,负责承担信用管理师职业教育和信用管理职业建设的有关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成立信用管理师专业委员会通知下发以来,信工委进一步加快了推进信用管理师职业建设的相关工作。⒈根据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终审会专家的意见,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导下,完成了对《标准》、《教程》大纲的修订。⒉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编制完成了《信用管理师职业培训计划、培训大纲》。⒊依据终审通过的《标准》和《教程》大纲已开始组织专家进行培训教材的编写,预计到明年春季将全部编写完毕。⒋初步提出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试验性培训、试验性鉴定和师资培训的方案。总体来看,到2006年春季,我国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培训、考试、认证工作即会正式启动步入规范发展的轨道。

信用管理师职业建设前程远大任重道远

进入新世纪,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党中央、国务院就“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作为重要决策,要求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在全国范围进入推进实施阶段。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包括建立企业信用、个人信用、政府信用等。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并提高其职业能力将成为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的重要保障。信用管理师作为一个新兴的国家职业,应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产生,服务于现代市场经济,有着广泛的市场需求和良好的就业前景。信用管理师在国家职业序列中属于高技能人才中知识技能型人才,对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都有较高的要求。经过国家正规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证书者将是企业信用管理不可或缺的人才。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及信用管理服务业的发展,我国信用管理专业技术队伍将会迅速成长,发展壮大,预计通过“十一五”在5年后,我国将会有几十万乃至上百万人员走上信用管理的岗位。

信用管理师作为我国正在蓬勃发展的信用管理行业的新职业有着远大的前程。然而真正把这一国家新职业建设好尚需作巨大的努力。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在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指导下,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制订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参与制定本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标准、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颁发工作;参与制定培训机构资质标准和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参与国家对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为切实搞好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建设,一定要在政府主管部门领导下,充分发挥信用管理社团组织的作用,团结业内机构和广大从业人员从多方面做好工作。

(一)信用管理师作为国家新职业发布后,作为职业建设要切实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做好并逐步完善以下工作:1.依据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及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认真搞好职业培训,职业鉴定工作;2.依据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对培训教师的要求认真搞好师资培训和考核,培养建立信用管理师职业教育师资队伍;3.依据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对培训的要求,建立信用管理师职业培训体系,及信用管理师教学培训评估、管理机制;4.依据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对取得证书的规定,建立信用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库,制定人才发展培训规划,认真搞好继续教育、人才推荐、交流咨询等服务。

(二)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制度的建立归根到底是为了提高广大信用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培养大批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在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教育的同时,需下大力做好信用管理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包括根据实际需要的基本技能、专门技能、特殊技能的培训,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的培训,执业年检考核,晋级辅导等,从多方面推动我国信用管理专业技术队伍的成长。

(三)信用管理师职业建设从根本上来讲是为了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当前推进企业信用管理建设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是要下大力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实务与应用的普及性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培训,论坛、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大力推动企业引入信用理念,探索信用交易,建立信用制度,培养信用管理专业人才,以真正使信用管理师职业建设成为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并在此基础上茁壮成长。

(四)进一步建全信用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随着我国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在设立信用管理师职业的基础上,还需适时建立信用调查师、信用分析师、商账追收师以及保理、信用保险、信用担保、信用管理咨询等职业,逐步完善我国信用管理职业建设体系。

(五)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信用管理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行业,而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已是一个十分成熟的行业。我国信用管理行业从一开始就是在学习借鉴国际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国的信用服务市场从一开始就是面向国内外,为国内外客户进行服务的。因此,推进我国信用管理职业建设,同样十分需要借鉴国际上成功的经验。美国是世界上信用管理行业最发达的国家,美国的信用管理经理人资格考试是由美国全国信用管理协会主持开展的。在欧洲一些发达国家也建立了信用经理人资格认证制度。搞好我国信用管理师职业建设,有必要组织搞好国际交流合作。

(六)推动信用管理职业教育、职业建设的健康发展,要努力在实践中深化理论研究,实现理论、专业、技术的不断创新;要根据实际需要及信用管理的客观规律,研究制定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走规范发展之路;要切实搞好宣传教育、编辑出版、交流合作、咨询服务等工作,创造良好的信用管理职业建设环境。

(本篇文章转刊到2006110《中国民族报》第3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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